银行活动金库标准-JRT0003—2000《银行金库》3——帅牌金库门
3货币发行库
3.1建库原则发行库建筑应能满足适用性、安全性、科学性的要求、实行行库合一的原则(除单纯兴建的大型发行库外);应以库房为主进行总体规则,库房与辅助用房配套建筑,库房禁区与办公区、生活区、警卫区应严格分开,建筑密度、建筑容积应经济合理。
3.2总体布局
3.2.1全国性、区域性的发行库布局,应依经济、钞票印制、交通、行政因素等合理规划,集中兴建。
3.2.2主体库房与辅助及附属用房在总平面的布局要合理利用土地,将业务操作,行政管理,安全保卫,建筑物采光,环保绿化等方面统筹规划,创造最佳工作环境。库房的总体设计,必须为将来的发展留有余地。
3.3库址选择地形、地质、水文条件,占地面积及周围环境、交通状况等要符合建设要求。3.3.1地形:力求平整;便于地面排水;有利出入库作业。
3.3.2水文地质:地下水位应低下地下管网深度,禁止选择强烈地震区、断层区、滑坡区、泥石流区、可能被洪水淹没的地区建库。
3.3.3交通:建库地点必须考虑邻近公路、铁路站场、水运码头、机场及可能接轨、接线条件等。3.3.4环境、单独建立的库房不宜选在密集居民区、商业区、工业区等人多,安全条件差的环境附近。要避开高压输电线路和城市其它有碍库房管理公共设施。
3.4库房建筑标准
3.4.1库房面积。新建发行库库房净使用面积标准,按建筑面积70%计算应为:支库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;中心支库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;分库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;总行重点库库房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。
3.4.2库房结构。库房应为墙、顶板、底板六面整体钢筋混凝土现浇结构。
3.4.3柱距。二层以上多层库体,其柱子纵向与横向中心轴线间距应为8米左右。
3.4.4负荷能力。落地层单位负荷为每平方米≥6000公斤,非落地层负荷每平方米≥3000公斤。3.4.5库体层高。库房面积200平方米以下,每层净高度不低于4米(梁下净高);800平方米以上,每层净高度不低于5米(梁下净高)。
3.4.6墙体结构。金库的墙、顶板、底板宜选用c50以上的商品混凝土,不宜使用现场搅拌的混凝土。墙体厚度≥250毫米,配直径14毫米以上螺纹钢筋,双层双向钢筋网状排列、钢筋间距≤150毫米×150毫米。墙体标准要趋近库门主体安全层的防范指标,具备防爆、防钻等防盗窃性能。库内排风装置在墙内转弯,不易直接通透,通过墙体出口处离地面距离不得低于2500毫米,直径≤200毫米,风口向下并应设钢筋网保护。地下库建筑应为双墙回廊式,回廊净宽一般为600—800毫米,四面贯通,转角处设折射装置。
3.4.7库围净场。库房不得临街或直接对外建筑,不得在库房周边搭建任何建筑物,与围墙和其它建筑物间距不得<6米。
3.4.8载货电梯与楼梯要建于库门之外。
3.4.9防水。库顶防水要选用高分子防水材料,防止漏水潮湿现象发生和确保防水耐久年限。地下防水要采取多道设防,将围岩防水、结构防水、地面排水等措施进行综合运用。
3.4.10通风、防潮、温控系统,库房必须设置外低内高的“S”型通内孔,并根据各地区气候条件,选择适用的通风机械与降温设备,在常温条件下,库内相对湿度应保持在70%度左右,库内不设水暖设施。
3.4.11出、入库通道。通道是构成库房结构的要素之一,应单一设置,做到无观察死角,便于警戒与监控。库区内通道应按不同流线分别组织设计,将外部人员流线与内部人员流线分开,内部人员中按不同工作岗位,设置区域流线。
3.5辅助用房建筑标准
3.5.1票币处理场地,各级发行库随库房配套设置的票币清分、销毁场地,其使用面积为分库200平方米以上,中心支库200平方米以上,支库30平方米以上。
3.5.2办公用房,发行、出纳办公用房应保障开展业务的需要。
3.5.3金、银收兑室,按金银检验计量的要求设计。
3.5.4出、入库交接场地,作为交接、清点、验收发行基金及车辆、机具进出场所。要选择邻近库门,警卫执勤人员有效警戒范围内,有相应封闭外界视线措施,其使用面积为:分库2000平方米以上,中心支库100平方米以上,支库20平方米以上。
3.5.5备品库,用于存放票币包装用品、机具等,所处位置应方便业务操作,面积应保障业务需要。
3.5.6监控值班室,指值班守库人员工作环境。含门禁、安检、监控、报警、通讯等设施装备与操作运行场地等。
3.5.7卫生区,包括淋浴室、洗手间、更衣室等,于库区内封闭建筑。
3.6附属用房建筑标准
3.6.1车库,按专用运钞车、护卫车及其他工作用车存放、检修要求设置。
3.6.2配、变电室,按供电部门的有关要求建筑。库区供电可采用单路或双回路供电,单路供电应自备应急电源。
3.6.3警卫营房,参照部队驻防标准建筑。
3.6.4文化健身场所,大型单独建筑的发行库应包括文化健身场所。